故事真的好長,但係今晚有同事話我GIVE UP咗咁多年嚟爭取的晚禱時間,及心光的信仰風氣,我唔開心,也唔認同。只是心光的福音事工需要轉型!

幾十年來的宗教活動情況:這麼多年以來把團契放在星期四晚,是想就在外就讀的融合生,但還是住在心光的。

 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早上

週會

 

 

 

黃昏

晚禱

晚禱

晚禱

崇拜

晚上

 

 

 

青年/少年團契

 

今年五、六年試行的情況:為了使同學們有效地使用星期二晚禱的時間,把青年團的時間調到星期二,同一時間有晚禱及團契,今個星期試行第一次,反應良好,很多同學都表示這樣可充份利用時間。

 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早上

週會

 

 

 

黃昏

晚禱

小學兒童晚禱 /

青年團契

晚禱

崇拜

晚上

 

 

 

少年團契

 

建議明年新學年的宗教活動時間表:今天所傾談的,建議少年團可放在活動的時間表,那便可以有更多基督徒職員幫忙。

 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早上

週會

 

 

 

活動堂

 

少年團契

 

 

黃昏

晚禱

小學兒童晚禱 /

青年團契

晚禱

崇拜

晚上

 

 

 

 

 

但,就是青年團出事,同事表示我不顧及那些要補課的同學。告知已考慮了他們的時間,大多學校遠的同學自己都有返教會,及他們的學校自己有團契,是有機會接觸福音的。但同事表示對那些讀佛教學校的同學呢?家人不准返教會的同學呢?那便不是沒有機會給他們。

我表示不會,如果真的有心是可以晚禱時間趕得及回來的,就算這麼多年來,在星期四晚,他們也是不會到團契的。同事就表示,我的立場變了,把多年來爭取的宗教活動雙手放棄了。回家時,在車內細想,真的嗎?我沒有變,還時和以往一樣堅持著,只是時代改變,也需要轉型。希望日後大家有共識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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