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,今日不想寫網誌,因為情緒不穩定,但看到小吉媽的網誌後,都想寫一兩句!

再一次,這個BLOG是我的私人空間,很同意小吉媽的說法,做港太便會喜歡閃自己的老公、兒子、女兒,但如果是為了寫自己的真感覺而被人插,那真的是沒有自由。不過,初初開始寫時,係希望日後卓希長大後(當時沒有妹妹),如果我不在人間,他可以藉著這個BLOG看到我們的這一家。人,不知道何時何日離開這個暫住的地方,為了可以讓小朋友了解多些有關自己的父母時,何不寫多少少?

我,會忠於自己的感覺、思想與情感,也試過因為自己所寫的激發起一連串的風波,但我不會為了這些而掩飾自己的感受或停止寫BLOG,那便不是我自己!

一係就唔寫,一寫便忠於自己,如果連自己也騙的話,那便是一個假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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