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返東區醫院骨科覆診,booking係早上十一點,我以為會好快,但係等呀等,等呀等,等到十二時四十五分先有得睇!一睇完,就快車返心光,個頭痛到爆,唔知係咪缺水,好唔舒服!
醫生話我今日隻腳睇落去好好,週圍都痛少咗,不過要繼續著嗰隻socks(好熱呀!),同有時間,就用冰按一按佢。我問,咁會唔會平番哂的?因為依家依個樣都幾“肉酸”,醫生話好難講,要視乎內傷嗰“la”,原來裏面傷的話,都會有“la”的,我都係第一次聽!半年後先再覆診,又係一月?一月我要照胃鏡,又要外科覆診,又要骨科覆診,我死啦!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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