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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我的腦好忙,因為要幫自己的母校寫感想。其實都要多謝facebook,讓我可聯絡上禮賢的舊生,在慶祝五十週年的同時,也能寫點點感想,所以要諗得比較仔細及文雅。努力,加油!
不過,仲有一件令人發笑的事情,話說我們的舊屋已經到期要續租。今晚同老公傾起時,一講曹操曹操就到,租戶打電話來。先先講到自己係幾咁好的租客(我先唔踩佢),又話大家係基督徒(但係我唔覺佢哋有好的見證),然後就講佢哋的要求,想依張租約完咗之後,一個月一個月咁租到佢哋找到屋買為止。我唔會立即答佢,先先問問老公,然後問經紀,經紀都話遂個月好麻煩,不如三個月三個月(要寫合約,有利於我們),而且我係會加租的!睇吓佢哋會唔會再租啦,我已經做到最好人的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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